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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豈能如貸款此“五子登科”】


  汪建設汽車貸款出庭受審

  搞房子、弄車子、關鍵字排名幫孩子、謀位子、“辦”案子,他也算是“五子登科”了。郭山澤/漫畫
  汪建設現年57歲,原是安徽省黃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廳級),更早前其先後擔任黃山市所轄的黟縣城建局局長,休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黃山市屯溪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黃山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2013年10月15日,汪建設因犯受賄罪,被安徽省東森房屋蚌埠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一審宣判後,汪建設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一審判決認定,1987年至2012年間,汪建設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抗癌食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506萬餘元、美元1.31萬元、歐元0.5萬元、港幣1.6萬餘元,受賄總額共計摺合人民幣達520餘萬元。記者註意到,法院認定汪建設受賄的財物,不僅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港幣和購物卡,還包括名錶、名字畫、玉器首飾、冬蟲夏草以及汽車、房產等等,可謂琳琅滿目。
  搞房子:揣著明白裝糊塗
  黃山市屯溪區康樂三路41號某室,是汪建設在屯溪區的一處房產,為黃山市某房地產開發商黃小兵所奉送,也是汪建設及其家人所擁有的四套住房中的一套。
  2000年11月,汪建設從休寧縣委書記的任上調到屯溪區任區委書記之初,一直住在新安江賓館。不久,汪的妻子李霞也調到屯溪工作,一家人感覺住賓館很不方便。
  一次,黃小兵請汪建設吃飯,飯後送汪建設回房間,當看到汪建設的房間很凌亂時,黃小兵便說了一句“你居住的環境太差了”。汪建設就問黃小兵有沒有房子,黃回答說正好有一套房子,就在新安江賓館隔壁,“你去看看,如果滿意你就搬到那邊去住”。汪建設當即就去看了這套房子,看後很滿意。黃小兵便把這套房子的鑰匙交給了汪建設,不久汪建設一家就搬了進去,當然他也沒提給錢的事。
  到了2004年,汪建設提出要將這套房子買下來,黃小兵表示同意。對於這套面積139平方米、市價每平米1100多元的房子,當時雙方商談的價格在10萬元左右,但汪建設表示現在沒錢,讓黃小兵先把該套房子過戶到其女兒汪麗名下。黃小兵二話沒說,就安排公司工作人員出具了購房合同,開具了購房發票,並且把公司賬目做成汪建設已經交過錢的樣子。
  由於這個房子樓下開了不少大排檔,晚上比較吵鬧,油煙也比較大,所以汪建設住進去之後覺得並不滿意。2003年夏日的一天,汪建設向黃小兵談起了這一“苦惱”,黃小兵當即表示,他在黃山市新安廣場小區還有一套江景房,帶閣樓的,“你要是看中了就搬到那邊住”。汪建設趕去一看,230多平方米,市場價格也不貴,當場就決定要了,但卻沒提去交什麼房款。沒幾天,黃小兵就吩咐手下把房鑰匙給送了過來。不過,汪建設此後始終沒有搬進去住,而是堆放一些家裡的雜物。直到2012年3月9日被安徽省紀委“雙規”前,汪建設才讓妻子李霞通過他人將該房鑰匙還給黃小兵的妻子。
  據辦案機關估價鑒定,這兩套時價共30.8萬餘元的房子,到2012年12月已升值到160萬餘元。
  除了上述兩套房產,汪建設在2003年還“相中”了浙江商人張自強開發的屯溪區秀水豪園連體別墅里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雖然汪建設的妻子後來相繼支付了26萬餘元的房款,但汪建設最先卻以借款的形式從張自強那裡拿了10萬元作為首付款。
  到了2010年,汪建設的女兒汪麗要在上海買房子,汪建設便通過張自強,以150萬元的價格把這套房子賣了。僅這套房子,汪建設就賺了120多萬元。說到汪麗在上海買房,不僅其購房的5萬元定金由黃山市某物業集團公司的老闆李軍買單,甚至後來裝修也有不少老闆“贊助”。
  弄車子:縱容家屬強索要
  2003年9月,剛剛學會開車的李霞打電話給黃山某物業集團公司老闆李軍,說她經常回老家黟縣不方便,另外她所從事的工作也需要經常下鄉,讓李軍借一部車給她,並叮囑說車輛不要上物業集團公司的戶,也不要上李霞個人的名字。
  一聽汪建設的夫人要一部車,李軍不敢怠慢,很快便買來一部嶄新的桑塔納(普桑)轎車,並把產權辦在一個姓康的人的名下。從此,這輛車就成了李霞的私家車,但購車費用以及每年的車輛保險費等均由該物業集團公司支付。
  2006年7月,適逢黃山市委換屆,汪建設擔心這輛車子有問題,就讓李霞將車還了。換屆結束後,李霞又把這輛車開走。2012年3月,汪建設案發,李霞才讓汪建設的駕駛員把這輛車還給李軍公司,並交出了鑰匙。
  汪建設不僅對自己的家屬向人索要車子採取縱容的態度,還對一些企業老闆申請最牛的車牌照號不遺餘力地給予幫助。
  程輝是黃山市一房產公司的老闆,自汪建設到屯溪區任職時就與其建立了關係。2009年春,程輝聽說黃山市“9”字頭車牌開始發放,便很想把皖J99999牌照搞到手,於是去找汪建設。汪建設當著程輝的面給交警支隊長打電話,讓他把皖J99999牌照號辦給程輝。
  把這麼牛的牌照號搞到手,讓程輝覺得汪建設很給力,自己也很有面子,對於其企業形象的提升也大有好處。為此,程輝利用各種機會予以“回饋”,其先後35次直接或通過汪建設的女兒汪麗送給汪建設人民幣15.8萬元、價值人民幣8.4萬元的範曾字畫一幅、價值人民幣1.456萬元的魚形玉掛件一塊。程輝坦言,他與汪建設的交往風格,並不是要找汪建設辦事時才送錢送物給他,而是通過平時的交往加深感情,辦事的時候汪建設才會更加給力。
  皖J99999牌照號很牛,皖J56666的號牌也不遜色。2009年上半年,經營液晶產品的李然購買了一部奧迪A4轎車,想要一個好牌照,便給汪建設打電話請求幫忙。汪建設很熱心,一個月後,就幫李然順利拿到了皖J56666的車牌照號。李然在汪建設母親去世、女兒結婚時,先後兩次送給汪建設人民幣1.6萬元。
  2007年,江蘇某企業董事長沈某為了其與黃山市環保局合作的固廢處理項目得到汪建設的關照,在汪建設的提議下,與汪建設結為乾親。汪建設聽說沈某的車子在徽州區境內有違章記錄,便當著沈某的面立馬給交警部門負責人打電話:“這個車子是我們招商引資公司的車子,這個老闆跟我關係不錯,你們下次沒有重大問題不許查了。”後來,沈某公司的車子在黃山境內再也沒被罰過,成了名符其實的“特權車”。
  幫孩子:明著要求吃“空餉”
  和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樣,汪建設對於自己的女兒汪麗也是寵愛有加,從上學、參加工作到培訓、買房、裝修、結婚等等一樣沒落下,可以說是“操碎了心”。汪建設不僅利用職權讓汪麗吃“空餉”、讓企業老闆為汪麗的支出買單,對於汪麗主動找他的那些“朋友”報銷個人消費發票也是聽之任之。
  2005年7月,汪麗大學畢業。汪建設瞭解到李軍在上海的某機械廠有4個上海戶口指標,就打電話給李軍:“女兒大學畢業想到上海發展,目前沒有好的單位,先到你們公司掛個名,簽個勞務合同,你們單位給她發工資、參加保險,這樣我就放心了。”得到過汪建設多方關照的李軍自然說沒問題。這樣,從2005年10月起直至2012年2月,李軍安排機械廠每月給汪麗發1500元工資,但汪麗卻從未上過一天班。
  一次,李軍與汪建設一起吃飯,汪建設說:“我女兒在你那裡拿的工資太少了。”李軍說:“我知道,她在我公司不上班,多拿工資負面影響比較大,我會從另外一個公司給她加一點。”李軍說到做到,他自2007年1月起,又安排其在上海的另一家公司每月付給汪麗2000元工資。
  2007年上半年,汪建設打電話給李軍,告訴他汪麗要在上海一家專門的英語培訓機構培訓技術英語,學費大約3萬元,希望他把學費交了。不久,李軍打電話給汪麗,讓她自己來拿培訓費2.5萬元。
  2009年八九月間,汪建設到上海約李軍去看他女兒在延安路租的房子。汪建設說:“我女兒工資不高,這裡房租6000多,你每個月給她報銷掉。”李軍當即答應,後安排公司出納以租金形式每月往汪麗的卡上打5000元。據檢察機關查實,從2005年10月至2012年2月,汪麗在李軍的機械廠吃“空餉”期間,以工資、培訓費和房屋租金的形式,就收取李軍38.95萬元。
  汪建設還讓一位楊姓房產老闆為汪麗報銷消費發票1.6萬元。到後來,汪麗乾脆自己直接找一些老闆報銷個人消費發票,她曾經三次讓黃山市歙縣徽州旅游景點開發中心的胡某幫其報銷車輛保險及餐飲、購物、出租車票、停車費等發票共計3.4萬元。2011年汪麗裝修房子,胡某主動為其購買廚房用品、衛生潔具及冰箱,花去3萬多元。
  據一審法院認定,僅經過汪麗之手收受的錢物就摺合人民幣達120多萬元。“他們肯定不是衝著我給我送的,肯定是因為我爸爸他們才會給我送錢物。”汪麗說。
  汪建設沒有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不僅僅體現在其女兒身上,還體現在家裡所有的紅白喜事及過年過節等事項上。此案據認定,在汪建設25年間總共450餘次受賄記錄中,絕大部分都集中在其妻弟去世,妻子生病,女兒生日、工作、買房、結婚,母親生病去世及過年過節等時候。56名行賄人中,在這些時候給汪建設行賄的就有48人。2009年8月,汪建設的妻子在上海住院治療,行賄人紛紛前往,在上海市和黃山市,汪建設先後收受的“慰問”款達50多萬元。汪麗結婚,收到35個人的“賀金”60多萬元。汪建設的母親去世,他也收到27名行賄人的賄賂款16萬餘元。
  謀位子:“朋友”相托都給辦
  汪建設乾過休寧縣委書記、屯溪區委書記,又擔任過黃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前後十幾年間,雖然沒有明顯的賣官鬻爵行為,但他利用職權或自己職務的影響力,相繼給十來名他自認為關係不錯的行賄人的家人及親戚安排工作或者職務調整提供過幫助。
  2001年下半年,汪建設任屯溪區委書記大約將近一年的時候,黃小兵來找汪建設。黃小兵說,其妻子劉雲在屯溪區某部門工作多年,能否幫忙給她解決個副科級的位置,汪建設應承下來。後來,汪建設讓區委組織部長予以安排。2001年底,劉雲被任命為享受副科級待遇的某分局局長。
  2002年12月,李軍的表妹從部隊退伍,李軍請汪建設幫忙安排一個好單位,汪建設表示同意,隨即作出批示,要求區委辦主任將李軍表妹的事落實一下。不久,該批示件轉到屯溪區民政局和人事局,李軍表妹的編製就這樣掛在區黨史辦,人被借調到屯溪區委辦做秘書工作。
  許時健是黃山市某房地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1年下半年經人介紹認識汪建設後,相互之間來往比較頻繁。一天,許時健向汪建設提出,自己妻子方某在黃山市園林處工作,一直沒有編製,想調到屯溪區民政局的一個下屬單位區干休所工作。汪建設說“可以”。2001年12月,許時健交給汪建設一份關於申請調入區直單位的報告,汪建設遂在該報告上簽署明確意見,稱“為支持某公司租賃我區水泥廠的工作,請民政局在下屬單位(事業)予以解決,並請人事局辦理”。在辦理調動手續期間,屯溪區干休所的幾位老同志來找汪建設,對這一調動當面提出異議,後來見汪建設的態度比較強硬,也只好勉強答應。2002年初,方某的調令下達。
  2003年4月,汪建設在中央黨校學習。許時健於當月中旬的一天,從家中拿了5條軟中華牌香煙和1萬元人民幣,從黃山機場直飛北京。見到汪建設,許時健說:“你在北京買點東西補補身體,感謝您在我妻子工作調動上的幫忙,另外蔬菜副食品批發大市場項目也請給予幫助。”就這樣林林總總,許時健先後17次送給汪建設人民幣19.5萬元、美元1500元。
  與眾多買官賣官者不同的是,對於這些人事安排上的事項,汪建設與絕大多數請托人之間似乎形成了一種“默契”,即不會為某一次幫忙而送錢收錢,而是長流水、不斷線,是一種長期、穩定的感情投資和金錢投資式的交易關係。據統計,從初次犯罪到案發,汪建設和多名行賄人的交往大都長達10年以上。
  “辦”案子:招呼過問一齊上
  因賭博被行政拘留他能讓人提前“出來”,企業資金被法院凍結他能為之“解凍”,由於受賄被查處他能讓受賄者免予刑事處罰,聚眾鬥毆他能讓人獲得從輕處理……汪建設主政安徽省黃山市的政法工作期間,對於有所請托,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案件,無論是行政執法還是刑事司法,他都會儘力打招呼關照一下、“過問”一通。
  干預執法、干擾司法,其結果只會是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損害了司法的公信。
  2011年春節前,黃山市某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因返還墊付款糾紛一案被徽州區法院查封了賬戶資金,法定代表人畢小利便給汪建設打電話說,賬戶被凍結了,農民工工資沒有錢發放,請其幫忙給法院“講一下解封”。
  汪建設答應幫忙,隨後他給徽州區法院院長打電話,讓他們解封畢小利公司的資金,等把農民工工資部分支付後再行凍結。兩天后,畢小利公司的賬戶順利解凍。
  2011年初的一天晚上,畢小利酒後駕車被交警抓住。在汪建設的干預下,當天夜裡1點多鐘,畢小利在交警隊作完筆錄後就被放回了家,沒有受到拘留處罰。2011年11月29日,畢小利參與賭博,被屯溪區公安分局決定拘留10天。汪建設又幫忙把畢小利提前放了出來。
  無利不起早,汪建設的確為畢小利辦了不少事,畢小利也因此先後33次送給汪建設人民幣及購物卡共計37.9萬元。
  據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汪建設在任黃山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所插手的各類案件多達20餘起,而被其關照的請托人也會在不同時機、通過不同方式對他的這種“慷慨相助”表示謝意。
  “涉案人員多、持續時間長,犯罪頻率高、涉案數額大,貪大不放小、斂財名目多”,汪建設“五子登科”式的犯罪軌跡,隨著正義的審判已然昭示於天下。儘管其在看守所內還曾向原工作單位寄明信片表示歉疚,但其不慎、不嚴、不廉、不公的社會危害性,又豈是一張明信片所能輓回的? (吳貽夥/正義網)
  (除汪建設外,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案後說法
  新聞評論員劉天亮:落馬之前的汪建設,“牛”氣逼人,就連“朋友”賭博酒駕、辦特權車牌,他都出面擺平不在話下。這些“能人”身邊有一個“江湖”,就是灰色利益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中,“能人”利用手中的權力替人解決麻煩,也收人好處作為交換,並通過利益共同體擴張自己的人脈關係,讓更多人踏入這個“江湖”。監督的缺失,某種程度上使“江湖”成了氣候。然而,“能人”們雖然一時能呼風喚雨,但把戲總有被拆穿的一天,等待他們的最終是法律的懲罰。
  ——2013年10月17日《人民日報》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權力不僅具有自我擴張的特性,而且,單項的某一個方面權力掌控者都會在權力運行的過程中感到,單一的權力難以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暢行無阻,於是,不同領域之間的權力交織、權力互助、權力互換必然出現。我們提出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並不是簡單地對權力運行範圍進行限制,更為重要的是要防止以“以權易權”為主要特征的權力交易。對於權力交織、權力互換的腐敗,只要有高度透明的政府信息公開,人們就可以發現隱藏在貌似無關聯現象背後的權力交易。
  ——2013年10月16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原標題:黃山原政法委書記受賄獲刑 "能人"互助催生"權力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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